《國土計畫法》預定在民國114年全面實施,到時將帶來許多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轉變與影響,其中特別是農地的管制,將不再以現行《區域計畫法》實行,意謂農地後續想進行用地變更的難度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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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上路!重新檢視與規劃4大類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計畫法》於104年12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現行規範非都市土地的《區域計畫法》,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不再適用。《國土計畫法》主旨在於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以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為目的。《國土計畫法》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主要分成以下四個部分:
一、國土保育地區:依據天然資源、自然生態或景觀、災害及其防治設施分布情形加以劃設。(例如高山、淺山、河川、海岸、河口濕地等區域)
二、海洋資源地區:依據內水與領海之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就海洋資源保育利用、原住民族傳統使用、特殊用途及其他使用等加以劃設。(例如海洋與近岸海域等)
三、農業發展地區:依據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及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情形加以劃設。(例如優良或良好農地、農村人口集居地區、山坡地農業生產土地、都市計畫農業區等)
四、城鄉發展地區:依據都市化程度及發展需求加以劃設。(例如都市計畫區、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件、原民地區鄉村區等)

簡單來講,《國土計畫法》就是透過重新劃分,讓該發展的地方持續發展、該保育的地方持續保育,然而在這段國土管理制度轉換過程中,雖然政府會盡可能保留民眾基本權利,但還是會以維護土地倫理為主,讓整個國土空間更緊密及永續,提供民眾良好的居住環境。
目前《國土計畫法》進度來到第二階段,地方縣市依中央訂定的原則,經邊界調整與錯誤釐正後,將於民國114年4月30日前公告「縣國土功能分區圖」,預計在民國114年5月1日開始正式上路。
針對非都市土地規劃管制 恐導致農地流失、限縮地區產業發展?
《國土計畫法》主要針對非都市土地進行規劃管制,由於都市土地幾乎都劃入城鄉發展地區第一類,因此對於居住在都市的居民較無感,加上去年全台建物交易,有超過8成在都市裡,因此《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交易影響也不大。但對於農地的土地人,使用權益可能會受到影響,最近就陸續傳出許多爭議。
以日前南投縣的案例來看,由於《國土計畫法》由中央訂定政策,南投縣土地依準則畫設後,全縣竟有65%土地被畫入國土保育地區,立刻引起廣大民眾恐慌,縣府也特別舉辦說明會解釋,許多農民擔心無法繼續以代代相傳的農作業為生,甚至許多人反映雖然已參加公聽會,但對於《國土計畫法》相關資訊無法理解,目前南投縣長能做的,只能持續蒐集民眾陳情意見上報中央,請中央修正《國土計畫法》的畫設條件。

無獨有偶,今年初新北市各地舉辦的公聽會中,其中三峽地方農會也表達抗議,因為他們原有的農地,竟被劃進管制最嚴的國土保育區第一類,目前《國土計畫法》規範「國保一」分區內禁止設置加工、集運、製儲銷等設施,未來三峽山區的產茶、竹筍等,恐怕要運到山下才能加工,這對農民來說無疑為一大筆成本,且將嚴重限縮地區產業發展。

《國土計畫法》主要針對非都市土地進行規劃管制,但也可能使地方政府過度將重心放在把現行非都市土地如何轉換成可開發用地,導致傳統農地流失、甚至促使未來不動產市場往非都市地區拓展。雖然中央再三強調,《國土計畫法》絕不影響人民既有權益,內政部營建署也鼓勵各地方政府,依各地區真實使用及未來發展考量,儘量提出因地制宜需求,但這些都難保立法過程將有更多的限縮。

善用政部營建署公開平台 查詢自家土地功能分區
總而言之,《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勢必面臨各界挑戰,為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內政部營建署已將國土功能分區初步規劃成果建置於「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平台」()與「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大家有興趣不妨查詢自家土地功能分區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路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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